名臣健康: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0/02/13    报告与公告

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、“名臣健康”)于2019724日对公司股东许绍壁、彭小青、林典希、余建平、陈东松的股份减持计划(以下简称本次减持)进行了预披露。详见公司在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披露的《关于公司部分董事、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9-047)。

公司分别于2019114日、20191112日、20191125日披露了《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9-060)、《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9-062)、《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9-063)。

近日,公司收到股东许绍壁、彭小青、林典希、余建平、陈东松出具的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》。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,根据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   股份减持情况

1、股东减持股份情况

截至本公告日,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;公司股东彭小青、陈东松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;公司许绍壁、林典希、余建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,具体情况如下:

股东名称

减持方式

交易时间

减持均价 (元/股)

转让股数 (股)

占总股本比 例(%

许绍壁

集中竞价

20191030

18.52

500,000

0.4094%

林典希

集中竞价

2019924

16.037

100,000

0.0819%

20191031

20.195

435,000

0.3561%

余建平

集中竞价

20191119

15.27

500,000

0.4094%

合计

1,535,000

1.2568%

2、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

注:1、上表中已减持股东许绍壁、林典希、余建平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系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规定“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”计算所得。

3、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。

二、其他相关说明

1、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。

2、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,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,不存在违规情形。

3、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,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个人正常的减持行为,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、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。

三、备查文件

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》


特此公告。

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

董事会

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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