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0/02/13 报告与公告
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、“本公司”、“名臣健康”)于2019年7月24日对公司股东许绍壁、彭小青、林典希、余建平、陈东松的股份减持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次减持”)进行了预披露。详见公司在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披露的《关于公司部分董事、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9-047)。
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4日、2019年11月12日、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《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9-060)、《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9-062)、《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19-063)。
近日,公司收到股东许绍壁、彭小青、林典希、余建平、陈东松出具的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》。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,根据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 股份减持情况
1、股东减持股份情况
截至本公告日,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;公司股东彭小青、陈东松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;公司许绍壁、林典希、余建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,具体情况如下:
股东名称 |
减持方式 |
交易时间 |
减持均价 (元/股) |
转让股数 (股) |
占总股本比 例(%) |
许绍壁 |
集中竞价 |
2019年10月30日 |
18.52 |
500,000 |
0.4094% |
林典希 |
集中竞价 |
2019年9月24日 |
16.037 |
100,000 |
0.0819% |
2019年10月31日 |
20.195 |
435,000 |
0.3561% |
||
余建平 |
集中竞价 |
2019年11月19日 |
15.27 |
500,000 |
0.4094% |
合计 |
1,535,000 |
1.2568% |
2、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
注:1、上表中已减持股东许绍壁、林典希、余建平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系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规定“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”计算所得。
3、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。
二、其他相关说明
1、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。
2、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,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,不存在违规情形。
3、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,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个人正常的减持行为,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、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。
三、备查文件
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》
特此公告。
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